我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“十八大”精神和“八项规定”,根据教育局关于严格控制“三公”经费支出的要求,校领导召开专门会议制定相关制度,由校级领导带头,带领全校教职工遵守规章,倡导大家互相监督,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现象。在公务接待方面,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,严格控制招待费。厉行节约,杜绝浪费;在公务用车方面,从严安排出车,控制用车成本,提高车辆使用效率;规范单位用车管理,从严控制用车费用,严格执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,特殊情况用车,实行用车审批制度,并需要有相关用车文件材料,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;及时公示“三公”经费使用情况。
我校在编制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时,本着只减不增、逐年减少的要求,我校2016年三公预算为:公务接待费为1.08万元,比2015年减少了百分之65.16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.2万元,比2015年减少了百分之1.74。